包浩斯国际(00483) - 须予披露交易 收购物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83) 須予披露交易 收購物業 董 事 會 謹 此 宣 佈,於 二 零 二 六 年 三 月 四 日,買 方(本 公 司 全 資 附 屬 公 司)與 賣 方 就 買 賣 物 業 訂 立 臨 時 買 賣 協 議,購 買 價 為6,210,000港 元。收 購 事 項 將 於 二 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或之前完成。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有關收購事項的一個或多個適用百分比率(定 義 見 上 市 規 則)高 於5%但低於25%,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收購事項構成本公 司一項須予披露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緒 言 董 事 會 謹 此 宣 佈,於 二 零 二 六 年 三 月 四 日(聯 交 所 交 易 時 段 後),買 方(本 公 司 全 資 附 屬 公 司)與 賣 方 就 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