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股份(30119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迈赫股份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6 年 3 月 5 日发布 2026 年 3 月 5 日生效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遵循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的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 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 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资金管理、 投资理财等投融资活动为主营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其业务行为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开展为先决条件。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 托理财产品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提高投资 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