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科(301632) -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 的其他承诺事项 | 序号 | 承诺事项 | 页码 | | --- | --- | --- | | 1 | 关于瑕疵物业情况的承诺 | 1 | | 2 |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 3 | 关于瑕疵物业情况的承诺 签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科")拟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本公司 作为广东建科控股股东,就广东建科瑕疵物业的情况作出承诺如下: 一、 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后,如广东建科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其自有房产存 在瑕疵被拆除或拆迁,或因其自有房产未履行完善的报建手续及/或未取得建设 房产所必须的批准、许可或备案等任何原因,导致其遭受主管部门处罚或其他损 失,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广东建科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一切支出,以 避免发行人遭受任何损失。 二、 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后,如广东建科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所承租房屋存 在瑕疵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或承租房屋在 租赁期内因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等任何原因,导致发行人遭受主管部门处罚或其 他损失,并且出租方不给予赔偿、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