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与管理办 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以及《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