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董事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 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 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排实地考察。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 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八条 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担任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独立董事,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会计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