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 息披露公平原则,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 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授权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具体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对报送外部单位的内幕信息批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审核以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日常的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根据授权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 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