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00182) - 补充公告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项目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 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協 合 新 能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香港股份代碼:182) (新加坡股份代碼:SEG) 補充公告 須予披露交易-出售項目公司 茲提述協合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i)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之公告(「成立公 告」),內容有關成立合夥企業;及(ii)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之公告(「出售公告」)內容有關出售 目標集團。成立公告連同出售公告統稱「該等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該等公告所界定之 詞彙於本公告內具有相同涵義。 本補充公告旨在提供有關合夥協議及出售協議的補充資料。 1. 有關合夥協議之資料 - 1 - (ii) 招盈能合之會計處理 招盈能合被視為本公司的合營公司,並採用權益法進行會計處理。本公司將根據合 夥協議所載的收益分配及虧損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