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300946) -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ENGERDAHENGERDA(SZ:300946)2026-03-06 10:32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邮编:350025 电话:(86 591)8806 5558 传真:(86 591)8806 8008 网址:http://www.zenithlawyer.com 1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恒而达本次激励计划必备的法律文件, 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开披露,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6〕第 018-02 号 致: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而达)与福建至理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业务委托协议书》,本所接受恒 而达的委托,指派蒋浩、谢婷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恒而达第一期股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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