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688601)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 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对象未包 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 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出具对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