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客新能源(01986) - 不行使回购权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七日就須予披露交易刊 發之公告(「該等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增資協議、股東協議及授出回購 權。本公告所採用之詞彙,除文義另有所指外,與該等公告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 涵義。 誠如該等公告所披露,根據股東協議,優先投資者(包括芯創未來、安亦達、新 高地資本及其他六名投資者)獲授予回購權。作為回購權項下的觸發事件之一, 倘山東彩客新材料未能於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完成合格首次公開發 售,各優先投資者將擁有要求山東彩客新材料及╱或承諾人按回購價回購其於山 東彩客新材料的股權的回購權。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四日,山東彩客新材料接獲芯創未來、安亦達及新高地資本之 書面通知,經考慮新能源電池材料行業的整體復甦,彼等堅定看好山東彩客新材 料集團未來發展前景並願意給予其更多發展時間,確認於二零二九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前均不會行使彼等各自於股東協議項下之任何回購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