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乐赛共享(0264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蘇州優樂賽共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於2026年1月16日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蘇州優樂賽共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及 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包括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時就《香港聯交所 上市規則》所刊發的解釋、解讀及修訂)、《香港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的《企業管 治守則》等相關適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公司本次境外公 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後適用的《蘇州優樂賽共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 「《公司章程》」),依照董事會決議,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並結合公司實 際,制定本《蘇州優樂賽共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以 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職責是 對公司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 研究並向董事會提出意見和建議。 本細則所稱的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