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对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 形,包括: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