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一、重整过程 2024年6月26日,申请人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湖南省常德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申请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景峰医药"或"公司")讲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对景峰医药启动预重整。 2024年7月2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下发的《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2024)湘07破申7号】,常德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年7月30日,常德中院做出(2024)湘 07 破申 7 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景峰医药预重整 期间临时管理人。 2024年8月1日,临时管理人发布《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 于意向投资者招募的公告》。截至2024年8月25日,共有1家投资人(联合体按1 家计算)缴纳尽调保证金。根据《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若仅有一 名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联合体提交重整投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