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 -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六年三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绿通新能源电 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志江先生之一致 行动人骆笑英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 事宜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专项核查意见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依赖于公 司及增持人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所做陈述、说明或声明及所提供文件资料。本所及 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及增持人的如下保证: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