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磁科技(300835)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10日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 二环路3818号天鹅湖万达广场1号楼23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 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9:15至9:25, 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3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许航律师、夏园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 司于2026年3月10日在安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