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控水务集团(00371) - 延迟寄发通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延遲寄發通函 茲提述北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刊發的公 告(「該公告」),內容有關二零二六年存款服務主協議的持續關連交易。除另 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之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告所述,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就二零二六年存款服務主協議及其項 下擬進行之交易(包括建議年度上限)的進一步詳情的董事會函件;(ii)獨立董事 委員會就二零二六年存款服務主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向獨立股東發出的推 薦意見函件;(iii)獨立財務顧問就二零二六年存款服務主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 易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發出的意見函件;(iv)上市規則規定的任何其他資 料;及(v)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告的通函(「該通函」)將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 一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由於需要更多時間編製及落實將載入通函之若干資料,本公司預期該通函將延遲 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發。 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