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际电讯(01883)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成員 中信國際電訊集團有限公司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 董事會於 2026 年 3 月 12 日採納經修訂版本。 組織架構 1. 本公司董事(「董事」)組成的董事會(「董事會」)議決成立 一個董事委員會,負責提名董事。該委員會將稱為提名委員會 (「委員會」)。 會議次數 4. 委員會每年須至少舉行一次會議,並於委員會要求時舉行會議。 委員會主席或任何其他成員均可在彼等認為有需要時要求召開會 議。 法定人數 5. 親身出席及通過電子方式舉行的委員會會議,法定人數應為兩名 成員,而彼等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權限 6. 委員會直接向董事會負責。 1 2. 委員會成員將由董事會從董事中委任,成員人數不少於三名,其 中過半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3. 委員會主席(「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並由董事會主席 或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出任。倘委員會主席及獲委任的代表未能 出席,其他出席會議的成員將於出席的成員當中選出一位(應為 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董事會主席)擔任會議主席。 職責 2 7. 委員會已獲董事會授權制定董事提名政策、訂立提名程序及甄選 及推薦董事候選人所採用的程序及準則,並考慮成員多元化以加 強董事會的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