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1 总 则 1.0.1 为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诚"或"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 中央企业有关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根据 上级单位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有关制度以及中国海诚《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0.2 本规定所称"中国海诚"或"公司"是指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各经营单位"是指中国海诚直接或间接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境内外 各级次下属公司,包括上海本部。 1.0.3 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作为管理风险的过程和方法,要求将风险控制在 可承受范围内,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其中,全面风险管理侧重于风险评估与 前瞻性应对,明确风险管控边界,支持风险与预期收益匹配的决策。内部控制侧 重于设计与执行控制措施,规范流程操作,避免违法违规。中国海诚及其下属各 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 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