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优药业(00858) - 有关完成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份回购交易的须予披露交易及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交易
茲提述精優藥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本集團」)刊發日期為二零二五 年 十二 月 三 十日 之 公 告(「該 公 告」), 為 有 關長 春 精 優( 本 公 司 擁有 80.46% 權 益 之 間接 非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與 賣 方 訂 立 股 份 回 購 協 議 , 回 購 長 春 精 優 之 10.06% 已 發 行 股 本 總 額 以 供 註 銷。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858) 有關完成 非全資附屬公司股份回購交易的 須予披露交易及附屬公司層面的關連交易 董事會欣然宣佈,所有條件已獲達成,股份回購及股份註銷已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六日完 成 。 緊 接 完 成 後 及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 長 春 精 優 之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由 45,430,000 股 減 少 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