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601088)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合称本所)接受中国 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中国 神华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的国能国源电力(北京)有限公司(原名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国神华煤制油化 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内蒙 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 责任公司 41%股权、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国能(包头)矿业有 限公司(原名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国能神华航运 (北京)有限公司(原名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100%股权、神华煤炭运 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以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