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集团(00772) - 建议重续持续关连交易及建议订立二零二六年广告合作框架协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LITERATURE LIMITED 閱 文 集 團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772) 建議重續持續關連交易 及 建議訂立二零二六年廣告合作框架協議 建議重續持續關連交易 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刊發之公告及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刊發之通函, 內容有關(其中包括)訂立二零二四年版權合作框架協議,該協議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 起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 由於本集團擬繼續於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二零二四年版權合作框架協議項 下的交易,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七日,上海閱霆(代表本集團)與騰訊計算機(代表餘下騰 訊集團)協定重續二零二四年版權合作框架協議,訂立二零二七年版權合作框架協議,自 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惟須待獨立股東批准 後方可作實。 建議訂立二零二六年廣告合作框架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九日刊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