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能源物流(00351)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ASIA ENERGY LOGISTICS GROUP LIMITED 亞 洲 能 源 物 流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351)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1. 設立 1.1 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是亞洲能源物流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 會(「董事會」)轄下之委員會。 2. 目的 2.1 檢討和評估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並就董事的選任、委任或重新委任之 事宜物色人選及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3. 成員 4. 權限 - 1 - 3.1 委員會須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其中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至少有一 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並必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 執行董事。 3.2 僅董事會可委任或免任提名委員會成員(「提委會成員」)。 3.3 本公司的公司秘書(「公司秘書」)須為委員會之秘書。 4.1 委員會須直接向董事會匯報。 4.2 董事會授權委員會在其職權範圍內進行任何活動。委員會有權向任何僱員索取 任何所需資料,而所有僱員須對委員會的要求予以合作。 - 2 - 4.3 委員會獲授權在其履行職責時如有需要,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