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300022) - 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3月)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 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 11 号令)、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 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文件,并结合《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和实际控制的参股企 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内 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监察部对董事会负责,在行政上向董事长 报告日常工作。 第五条 审计监察部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应当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可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审议内部审计工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