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运昌(688785)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86-755-82816898 传真:+86-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1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受深圳市恒运昌 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柯燕军律师、何子彬律 师(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锦天城律师就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锦天城 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在公司保证提供了锦天城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 公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