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
关于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 财务顾问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报告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财务顾问报告"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 同含义。 1、2025年12月24日,优必选与转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优必选 拟受让诚锋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65,529,906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并约定在前述股份转让后,优必选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向上市公司除收购人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 2、本次要约收购为优必选向除收购人以外的锋龙股份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 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8,45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02%, 要约收购价格为17.72元/股。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要约收 购股份数量28,450,00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 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28,450,000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 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 =该股东预受要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