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德国际(02668) - 有关提供该等担保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PAK TAK INTERNATIONAL LIMITED (百德國際有限公司)* (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2668) 有關提供該等擔保之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 提供該等擔保 擔保一 鑑於擔保協議二及擔保協議三之訂約方為相同訂約方,擔保協議二及擔保協議三項下 擬進行之交易應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合併計算。由於提供擔保二及擔保三之最高 適用百分比率合共超過5%但低於25% ,故訂立擔保協議二及擔保協議三以及其項下擬 進行之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之申報、公告、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此外,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訂立擔保協議二及擔保協議三以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 亦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之申報及公告規定。 本公司於產生有關責任時應已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及第14A章項下有關提供擔保二及擔 保三之相關申報、公告、通函及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