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图汽车(07489) - 战略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
戰略規劃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嵐圖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戰略規劃的質 量,增強決策的科學性,防範決策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嵐圖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以 及《嵐圖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以下簡稱《董事會 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設立戰略規劃委員會(以下簡 稱「委員會」),並制定本議事規則。 第二章 委員會的組成 1 第二條 委員會由四名董事組成。委員會設委員會主席(召集人)1名。 第三條 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會成員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 任。 第四條 委員會成員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辭職 報告中應當就辭職原因以及需要由董事會予以關注的事項進行必要 說明。 第五條 委員會成員在任期內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的,其委員會成員資格 自動喪失。 第六條 發生本議事規則第四條、第五條的情形,導致委員會成員人數低於 本規則第二條規定的人數時,應當根據《公司章程》規定補足成員人 數。 嵐圖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董事會或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 委員會主席認為必要時; (三) 二名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