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泰(001217) -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华尔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尧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诚 科技"、"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