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600332) - 关于加强对须予披露交易及关联交易管理的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 附属企业(以下简称"本集团")。各附属企业发生的交易,视 - 1 - 同本公司的行为,须遵循公司上市所在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相关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 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上市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 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 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 的情形。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对须予披露交易及 关联交易管理的规定 (经本公司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和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及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