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0235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議事規則 (2026年修訂) 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香 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及《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公司特設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並制定本 規則。 第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負責審議並批准公 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審議並批准公司董事及高級 管理人員薪酬政策與方案,並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制定或者變更股 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等《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和本規則規定 的其他事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當過半數。 第四條 薪酬與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