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丰设备(02153) - 股东特别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Tat Hong Equipment Service Co., Ltd. 2153 股東特別大會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註1) 地址為 為達豐設備服務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8美元之 股股份 (附註2) 之登記持有人,茲委任大會主席或 (附註3) 地址為 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將於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十時 正假座中國上海市閔行區申昆路2377號虹橋國際展匯8幢601室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 續會)並於會上發言及投票,藉以考慮並酌情通過召開大會通告所載之下列決議案,並於大會 (或其任何續會)上代表本人╱吾等,並以本人╱吾等之名義按照下列指示(或如無該指示,則 由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酌情投票),就該等決議案投票。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代表委任表格所用詞彙與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3月24日的通函所界定者具 有相同涵義。 | | 普通決議案 | 贊成 | (附註4) | 反對 | (附註4) | | --- | --- | --- | --- | --- | --- | | 動議: | | | | | | | (i) | 批准、確認及追認訂立新永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