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600717) -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侯欣一、张玉利、吴津喆、曹强的任职经历 及个人提交的自查情况,确认各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各位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未持有公司 股份,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中担任任何职 务,与以上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或未为其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情况,亦未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 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 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 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 意见。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3 日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