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600717) -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 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以上事项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 务。 二、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一)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机制 1.审计机构及人员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1986 年,于 2012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 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