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600717) -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祁怀锦)
各位董事: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因任期达到上限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 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全 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 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祁怀锦,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继 续教育学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培训部主任。现为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