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LishengpharmaLishengpharma(SZ:002393)2026-03-24 12:1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大华所的执 业资质、服务能力、履职保障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大华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先生。大华所拥有 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资 本市场审计服务领域拥有多年执业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所拥有合伙人15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887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4人,专业执业团队规模及专 业素养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服务需求。2024年度大华所收入总额为 210,734.12万元,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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