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002393)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 梅)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 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1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本人作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梅,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历任天津市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和所长。现任天津市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和主任会计师,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起任公司独 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 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