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奇智(02121) - 审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AINNOVATIO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創新奇智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121) 2.1 委員會須由至少三名成員(須為非執行董事組成)組成,其中大多數成員須為獨 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必須包含至少一名具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 市規則(「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第3.10(2)條規定之適當專業資格、會計或相 關財務管理專業知識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委任。 2.2 董事會須委任一名委員會成員擔任主席(「主席」),該名成員必須為獨立非執行 董事。 2.3 本公司現任核數師事務所的前合夥人於其(i)不再為該事務所合夥人;或(ii)不 再擁有該事務所財務權益之日(以較後者為準)起計兩年內不得擔任委員會的成 員。 3. 會議 – 2 – 3.1 除本文另有說明外,本公司章程所載規管董事會議與議事程序的條文適用於委 員會會議和議事程序。 3.2 委員會成員可親自或透過其他電子通訊方式或成員可能協定的其他方式參與委 員會會議。 3.3 委員會每年須最少舉行兩次會議,需要時可增開會議。 3.4 董事會、委員會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