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汉控股(00214)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經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採納並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修訂 成員 出席會議 ASIA ORIENT HOLDINGS LIMITED 滙 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本公司」) (股份代號: 214) 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會議次數 5. 每年須召開不少於一次會議。委員會的任何成員均可不時召開會議。 1. 提名委員會(「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及多數委員會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至 少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會議法定人數須為兩名成員。 2. 委員會主席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為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由董事會委任。 3. 出席人員一般包括委員會成員。在適當情況下董事、行政人員及其他人士亦或會受 邀出席全部或任何部分會議。 4. 委員會秘書須由公司秘書(「秘書」)出任。秘書或(倘其缺席)其代表或任何一名 成員須出任委員會會議秘書。 8. 委員會獲董事會授權尋求外界之法律意見或其他獨立專業意見,並在其認為有需要 之情況下邀請具備相關經驗及專業知識之外界人士出席會議,費用由本公司承擔。 職責 匯報程序 會議通告 6. 會議通告須於會議召開至少三天前送交予委員會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