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688418) -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3月)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用类债券 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信用类债券(以下简称"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 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适用本制度。公司非公 开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系指在债券发行时或存续期限内债券监管机 构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按照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或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