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股份(600506) -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 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人员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职工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在薪酬确定和发放过程中,确保公平、公正,兼顾内部 公平性与外部竞争性; (二)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 钩; (五)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相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