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远(301535)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远"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浙江华远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794,118 股,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25,294,118 股。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63,794,118 股,占总股本的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