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NAM JAPAN(06889)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DYNAM JAPAN HOLDINGS Co., Ltd.(「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議決二零一一年九 月二十日成立的提名委員會(「委員會」)自有關日期起採納新職權範圍(詳情載於下文),以取 代及排除委員會的現有章程。 DYNAM JAPAN HOLDINGS Co., Ltd. (於日本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889)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 董事會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批准 附註: 本公告為中文譯本,倘日文原文與中文譯本產生任何歧義,概以日文原文為準。 I. 章程 II. 委員會組成 - 1 - A. 委員會組成須符合以下各項規定: (i) 由董事會選任的三名或以上董事組成;及 (ii) 委員會過半數成員須為(a)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項下獨 立性規定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及(b)外部董事(日本法律所定義者)。 B. 委員會成員任期將於選任該名成員後一(1)年內截止的最近期營業年度的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屆滿。 III. 委員會主席 IV. 秘書 委員會秘書(「秘書」)由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或其代名人擔任。 V. 會議議程 除該等職權範圍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