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隆集团(00010) - 致新登记股东之信函及回条-收取公司通讯语言版本及方式之选择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本公司將向 閣下提供下述方案,選擇以下 列方式收取本公司所有日後公司通訊*, 閣下可選擇: 為確保及時收到最新的公司通訊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本公司建議 閣下透過掃描隨本函附上的回條(「回條」) 上列印的專屬二維碼以提供 閣下的電子郵件地址。在行使上述選擇權時,請 閣下填妥回條,並在回條上簽名,然後把回條 寄回或親自交回本公司(經本公司之股票過戶及登記處(「股票過戶及登記處」),即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 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M 樓)。倘 閣下在香港投寄回條,可使用回條上的郵寄標籤寄回,而毋須貼上郵票;否則, 請貼上適當的郵票。如 閣下提供之電子郵件地址無效,直至股票過戶及登記處收到 閣下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前, 閣下或 (i)無法收到任何有關發布公司通訊的通知;及(ii)需要主動查看本公司網頁 www.hanglunggroup.com(「本公司網頁」)和香港交 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網頁 www.hkexnews.hk(「交易所網頁」)以留意公司通訊的發布。 如本公司於 2026 年 4 月 24 日前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