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锋金融(00376)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YUNFENG FINYUNFENG FIN(HK:00376)2026-03-26 10:15

雲鋒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提名委員會(「委員會」)為本公司董事會(「董 事會」)轄下之委員會。 B. 委員會 Yunfeng Financial Group Limited 雲鋒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76) 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A. 組成 1. 成員 1.1 委員會之成員須由董事會從董事會成員之中委任,並須由至少三(3)名董事組 成。委員會之大部份成員須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1.2 委員會之主席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由董事會不時委任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1.3 委員會之秘書由本公司之公司秘書擔任。 1.4 董事會可通過單獨之決議案以撤銷委任委員會之成員,或委任額外之成員。 2. 委員會之議事程序 2.1 通知 2.2 法定人數 委員會會議之法定人數為兩名委員會之成員。 2.3 召開會議之次數 會議須至少每年舉行一次。倘委員會如此要求,則應舉行額外會議。 2.4 投票 委員會在任何會議上之決議案均須由出席會議之委員會成員過半數投票通過。 2.5 其他 會議可透過親身出席、電話、視像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舉行。委員會之成員可透過 電話會議、視像會議或所有與會人士可即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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