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02318) - 提名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及运作模式
2026-03-26 10:51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一 委員會由三名以上(含本數)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至少一名獨立非執 行董事具備較強的識人用人和薪酬管理能力,具備在企事業單位擔任領導 或者管理職務的任職經歷。 二 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其他委 員均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三 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則 自動失去委員資格,由董事會根據上述第一條至第二條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四 委員會設秘書一名(以下稱「委員會秘書」),由董事會指定或經委員會選舉 產生,負責委員會日常工作聯絡和會議組織等工作。 委員會的職責權限 2 提名薪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及運作模式 1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董事會(以下稱「董事會」)提 名薪酬委員會(以下簡稱「提名薪酬委員會」或者「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及運作模 式如下: 委員會的人員組成 五 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 提名選任 1、 就董事會的規模和構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方面)向董事會 提出建議,協助董事會編製董事會技能表,以及協助公司定期 評估董事會表現; 2、 研究董事(職工董事除外)及高級管理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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