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至尊集团(02882) - 有关租赁协议之须予披露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3DG HOLDINGS (INTERNATIONAL) LIMITED 金至尊集團(國際)有限公司 租賃協議 董事會宣佈於2026年3月26日,金至尊澳洲作為租戶與擔保人及業主就租賃該物業 同意及確定租賃協議的條款,租期為2026年6月29日至2031年6月28日,為期5年。 上市規則涵義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本集團須就租賃協議項下之租賃在其綜合 財務狀況表中確認使用權資產價值。因此,就上市規則而言,租賃協議項下之租賃 將被視為本集團收購資產。 由於租賃協議項下該物業之使用權資產價值之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 上市規則)超過5%但低於2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租賃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 易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申報及公告之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 准之規定。 1 於本公告日期,擔保人為本公司主要股東六福集團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因此,根 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擔保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