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柴动力(600218) - 全柴动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 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由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聘任的,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并批准董事薪酬考核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 议并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外部董事指股东单位推荐或 公司依法聘任的不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 董事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