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新能源(01250) - 有关售电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
有關售電協議之持續關連交易 訂立售電協議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交易時段後),費縣卓能(為本公司之直 接全資附屬公司)與臨沂發展就電力銷售訂立售電協議。 上市規則之涵義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01250)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於本公告日期,由於(i)臨沂發展為山東高速集團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及(ii)山東 高速集團透過多個實體合共擁有本公司之已發行股本約56.97%,故根據上巿規則 第14A章:(a)山東高速集團為本公司之間接控股股東及關連人士;及(b)臨沂發展 被視為山東高速集團之聯繫人及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售電協議項下電力銷售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 1 訂立售電協議前,本集團與山東高速集團多間附屬公司就本集團於相關指定區域 之光伏發電站所發電能銷售訂立先前協議。其中,先前協議A之年期由二零二三年 十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先前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