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603150)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万朗磁塑"或 "公司")的委托,并根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 项法律顾问合同》,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工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