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600830) -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香溢融通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香溢融通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 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经本所律师核查,这些文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 原件相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 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除此以 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